中共安徽省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意見
﹙2013年12月31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發〔2013〕14號,以下簡稱《工作規劃》),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推進我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現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貫徹落實《工作規劃》的總體要求
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是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黨的重大政治任務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工作規劃》對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提出總體要求,對堅持不懈抓好黨的作風建設、堅決有力懲治腐敗、科學有效預防腐敗作出全面部署,對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提出明確要求,是指導今后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依據。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決策部署,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過去的5年,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深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必須清醒看到,當前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依然存在。作風問題和腐敗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嚴重影響安徽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各級黨組織必須從思想上警醒起來,堅持懲治和預防腐敗兩手抓、兩手硬,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章要求,緊緊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以改革精神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堅定不移轉變作風,堅定不移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努力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為打造“三個強省”、建設美好安徽提供有力保障。
經過今后5年不懈努力,按照《工作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取得人民群眾比較滿意的進展和成效。黨的作風建設深入推進,“四風”問題得到認真治理,黨風政風和民風社風明顯好轉;懲治腐敗力度進一步加大,紀律約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發揮;預防腐敗工作扎實開展,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顯著增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更加有效,具有安徽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進一步完善。
二、切實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以良好的黨風政風帶民風社風
(一)堅持從嚴抓黨風,大力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
全省各級黨組織要把管黨治黨作為主要職責和根本任務,扎實推進黨的作風建設,牢記“兩個務必”,弘揚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和自我批評以及艱苦奮斗、求真務實的優良作風。堅持對黨員干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落實抓黨風建設的工作責任,一級管好一級,一級帶動一級。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講黨性、講原則,清正廉潔,保持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二)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條”的貫徹落實,堅決糾正“四風”,不斷改進學風文風會風。堅持從具體問題抓起,由淺入深,由易到難,由簡到繁,循序漸進,一個時間節點一個時間節點地抓,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鞏固發展成果。建立健全制度規定,強化制度硬約束,加強日常管理,提高制度執行力,決不允許打折扣、搞變通,堅決防止反彈。各級領導干部要把自己擺進去,認真對照檢查,帶頭貫徹落實。要強化作風建設激勵約束和監督懲戒機制,完善作風建設考核辦法,并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獎懲與使用的重要依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嚴格執紀,嚴肅查處和通報、曝光違紀違規行為。
(三)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建立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全面學習領會中央和省委關于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增強貫徹群眾路線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緊密結合實際,認真查擺“四風”問題,以整風精神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切實整改到位,取得實實在在成效。不斷總結教育實踐活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健全領導干部帶頭改進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機制,鞏固和深化“五級書記帶頭大走訪”活動成果,積極開展五個專項行動,建立健全五類重點制度,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改革政績考核機制,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改進政績考核的有關要求,著力解決“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等問題。
(四)嚴明黨的紀律,有力保障黨的作風建設
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自覺學習、遵守、貫徹和維護黨章,自覺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辦事,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問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各自為政、陽奉陰違。加強執紀監督,嚴肅處理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確保中央和省委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三、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一)繼續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力度,充分發揮懲治的震懾作用
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堅持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論什么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嚴格審查和處置黨員干部違反黨紀政紀、涉嫌違法的行為。嚴肅查辦領導干部貪污賄賂、權錢交易、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嚴肅查辦執法、司法人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謀私的案件;嚴肅查辦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嚴肅查辦群體性事件、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腐敗案件;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懲處力度;嚴肅查辦黨員干部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破壞經濟發展環境、阻礙經濟健康發展的案件。
健全查辦案件組織協調機制,暢通舉報渠道,嚴格查辦案件程序,嚴明辦案紀律,加強對辦案全過程管理和監督,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加強辦案裝備設施建設,提高辦案科技含量。充分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舉一反三,堵塞漏洞。
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著對黨的事業負責、對干部負責的態度,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要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對反映的問題線索,及時采取約談、函詢等方式向本人和組織核實,加強誡勉談話工作。建立“一案雙查”制度,對疏于監督管理、致使領導班子成員或者直接管轄的下屬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對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二)嚴肅查處用人上的腐敗問題,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各級黨委要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按照“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標準選好用好干部,做到“五個褒獎重用、五個警醒懲戒”。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決不放過,堅決查處和糾正跑官要官不正之風;對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等腐敗行為決不姑息,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持和完善立項督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對干部群眾舉報的選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組織力量及時查核、及時處理、嚴格問責,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責任人,形成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
(三)堅決查糾不正之風,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繼續整治社會保障、教育醫療、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征地拆遷、環境保護等涉及民生的突出問題。堅決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以權謀私問題,進一步治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和吃拿卡要等問題。集中治理行政機關執法和服務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認真貫徹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堅決糾正違規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會員卡、商業預付卡和用公款送節禮等問題。認真抓好黨員領導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黨政干部違規建房和多占住房問題專項清理。認真解決非公經濟領域、市場中介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健全查糾不正之風工作長效機制。
四、不斷加大治本力度,科學有效預防腐敗
(一)深化黨風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加強黨紀國法、廉政法規和從政道德教育,把培育廉潔價值理念融入國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和法制教育之中,將其納入學習型黨組織建設,黨委(黨組)中心組每年都要安排廉潔從政專題學習;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其他干部培訓機構要把廉潔從政教育作為必修內容。推行領導干部任前廉政法規知識測試制度。學習廉潔榜樣,強化示范教育。剖析違紀違法案件,加強警示教育。
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充分運用挖掘我省當代和歷史廉政文化資源,推進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點建設。繼續推進廉政文化進機關、學校、企業、家庭、社區和農村,并不斷向公園、文體廣場等人員集中的場所延伸。積極推進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扎實開展廉政文化創建活動,培育良好的民風社風。
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健全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機制,堅持和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納入黨的宣傳教育工作總體部署和年度安排,積極宣傳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工作成效。黨報黨刊、廣播電視和重點新聞網站、政府網站要辦好反腐倡廉專欄、專題。積極做好反腐倡廉輿論引導,完善輿情信息工作機制。健全新聞發布制度,定期通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二)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善于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快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提高制度安排的系統性、科學性。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嚴格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及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和辦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制度規定。規范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切實解決違反規定和標準享受待遇等問題。完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嚴格執行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完善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制定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進行抽查核實的辦法,研究制定防止利益沖突、任職回避等方面法規制度。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提高制度執行力,讓法規制度剛性運行。
(三)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確保權力正確行使
加強黨內監督,強化對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落實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談話和誡勉、詢問和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監督制度,健全黨員領導干部電子廉政檔案制度,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建立省直各部門、省轄市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向省委述廉報告制度。加強法律監督,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保證審判機關依法獨立公正開展行政審判活動,強化檢察機關對立案偵查活動、審判和刑罰執行活動的監督。加強行政監督,強化對政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情況的監督,加強和改進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加強民主監督,認真聽取人民政協和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的意見、建議和批評。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監督作用,支持和保證群眾監督。重視和加強輿論監督,運用和規范互聯網監督。
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確保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健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權力行使制度,建立決策的考核評價、失誤糾錯和終身追究制。推行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積極推進黨務、政務、司法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大力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深化財政預算決算、部門預算決算、重大建設項目和社會公益事業信息公開,加強電子政務建設,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在總結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全省各縣(市、區)逐步推開,在省轄市開展試點。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建立健全廉政風險責任落實機制、動態監控機制、預警處置機制和檢查評估機制。鞏固和深化“陽光村務工程”建設成果,加強國有企業和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
(四)繼續深化改革和轉變政府職能,不斷消除滋生腐敗的體制弊端
貫徹中央和省委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公開制度,凡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審批事項要規范管理、提高效率,對取消的審批事項要加強后續監管,防止出現監管職能缺位、錯位或不到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認真落實國家司法體制改革各項舉措,解決影響司法公正的深層次問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整合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改革,加快建立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規范全省公共資源交易秩序。深化招標投標監管體制改革和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推進財稅、金融、投資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機制,防范腐敗問題發生。
五、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確保各項任務落實
(一)各級黨委要承擔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
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改革和完善各級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充分發揮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貫徹落實《工作規劃》和本實施意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支持和保證紀委認真履行職責,發揮監督執紀作用。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真正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根據分工切實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級黨組織要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有序參與,發揮社會各有關方面的積極作用。
(二)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強化各級紀委監督責任和組織協調職能
認真貫徹中央關于改革完善黨的紀律檢查體制的要求,各級紀委要充分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的作用,履行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職責,抓好各項任務分解,加強檢查監督,推進工作深入開展。全面落實省紀委向同級黨政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派駐機構對派出機關負責,履行監督職責,發揮監督作用。駐在部門要自覺接受監督,提供工作保障。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完善巡視制度,改進巡視方式,加大巡視頻率,實現巡視監督全覆蓋,形成有力震懾。認真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進一步明確紀檢監察工作職責定位,強化對監管者的監督。按照中央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把不該牽頭或者參與的協調工作交還給主要責任部門,集中精力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主業。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成員的監督,更好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自身建設,牢固樹立進取意識、機遇意識、責任意識,堅守責任擔當,做到正人先正己,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黨紀法規,樹立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良好形象。
(三)切實增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合力
各地各部門要抓好責任分解和任務分工,明確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提出完成時限和要求。牽頭單位要認真履行牽頭責任,主動作為,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分解任務的落實;協辦單位要積極配合、全力支持,不懈怠、不推諉,認真履行職責,共同完成所承擔的任務。組織部門要加強對干部經常性的管理監督,堅決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宣傳部門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宣傳,強化輿論引導;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執法等機關和部門要充分發揮紀律約束、法律制裁、經濟處罰、市場監管、科技支撐作用,多措并舉,增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綜合效果。各級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領導組織和工作機構要充分發揮作用,完善工作制度,加強分類指導,抓好組織實施。
(四)狠抓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任務落實
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有重點、分步驟地科學推進各項任務的落實。對階段性任務,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完成;對持續性工作,結合新情況新問題推進提高;對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充實的工作,及時研究安排。建立工作臺賬制度,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信息管理系統,強化過程監控。健全督查考核機制,繼續把懲防體系建設情況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各級領導干部考核評價范圍,每年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考核,總結評估,查找不足,督促任務落實。強化責任追究,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工作規劃》和本實施意見的具體辦法,嚴肅認真地抓好任務落實。
各地各部門對貫徹實施《工作規劃》和本實施意見的建議和意見,請及時報告省委。